
這起案件5月3日凌晨2時30分發生在百大年警局,事主為林宗仁(43歲)。他週五(9日)在柑仔園州議員佳日星陪同下,在新聞發佈會陳述遭遇。
他說,當天凌晨時分,他在油較路一小販娛樂中心與2名女郎認識後,就載她們一起遊車河,并在海濱旁小坐聊天。這過程逾一句鐘。
遭2女勒索前往報警
過後,事主他就載2名中國女郎回其吉打路組屋的宿舍,詎料2名女郎向他索取款項。事主不動聲色,佯稱要去購買飲品,而把在車內的2名女郎載入百大年警局,準備向警方投報遭受女郎勒索。
到了警局,2名女郎不讓事主下車,只好按車笛召喚警察。過後約5名的警員到來,指事主私闖警局,而扣留事主的身分證,并要求事主把車停在警局外。
他被指私闖警局後,要求警方不要發出傳票,但是,警方堅持立場。在他請求下,警方“從輕發落”,發出觸犯未扣上安全帶的傳票,須在6月10日之前繳交罰款。
事主不滿警方的行為,而於本月7日在柑仔園警局報案。
佳日星:民眾報案應獲重視將要求檳總警長調查
佳日星說,民眾是有權向警方報案,特別當民眾驅車入警局報案,應獲警方的重視,民眾所面對的問題,如事主遭受勒索,就須得到警方優先處理。
他說,但是警方對上述事件,卻先提出事主私闖警局的罪名,有不適當之處。
他表示將致函給檳州總警長,要求徹底調查有關的事件,包括考慮撤消事主的交通傳票等。
他說,警方將會調查事主是否涉及私闖禁區的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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